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你休假了吗?——追问带薪休假能否强制执行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25 10:52:15

 

   不休假:300%的工资补偿你拿到了吗?

  在北京一金融公司上班的周女士说,自己几乎是每天凌晨两三点才下班,第二天八点又上班。虽然公司给她这样管理层员工每年15天的带薪假,却几乎没有人申请休假。“堆在自己头上活咋干都干不完,正常假日都无法保证,若休年假业绩根本完不成。”周女士坦言,尽管百万年薪,却是“有钱没闲”,除非是单位强制执行休假,否则真想不到主动维护自己这份权利。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如果企业确因工作需要,经职工本人同意,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除了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300%的标准给予补偿。而记者调查发现,多数单位不仅没有让职工休假的意识,也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补偿。

  任何剥夺职工带薪休年假的行为都是公然违法,本该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蔡继明认为,休假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有必要“强制执行”,可以把它纳入政府行政管理、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甚至一票否决。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主任毛群安表示,把带薪休假制度落到实处,不仅需要各类企业、机关、团体转变观念,尊重员工的休假权,更离不开制度保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定要带头落实带薪休假,党政领导干部更要带头遵守,民营企业负责人更要改变短视眼光,改变加班文化。

  “强制执行带薪休年假”究竟有多难?昆明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承蔚认为,制度从“纸”上变成“行动”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社会大环境支持,只有当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条件都成熟,带薪休假才能从制度变成一种顺理成章的习惯。他建议相关部门要把落实带薪休假当作重要职责,员工要善于维护权益,必要时申请集体诉讼。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记者 张丽娜 张淼淼 吉哲鹏 杨玉华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