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财经频道 > 商品贸易
文辉:城镇化不是房价上涨动力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24 13:35:32

  当前对城镇化工作在认识上有些误区。最近城镇化也成了概念股,无论是股市还是房市都借城镇化大做文章,曲解了城镇化的本义,其实中国目前的城镇化要解决的不是增量问题,速度问题,而是存量问题,质量问题。离开了这个前提去谈城镇化的作用是没有意义的。特别是不要把城镇化作为房价上涨的借口,城镇化不是房价上涨的动力,城镇化要化的是进入城市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不否认他们是潜在的刚需人群,但以现有房价是他们难以承受的,高房价反而会成为城镇化的阻碍。把城镇化作为国家战略要解决的也是这部分人的保障性住房,跟商品房关系不大,房价的上涨绝不是农民进城推动的。反过来,城镇化会促使房价回归到合理价位。

  提高城镇化质量是未来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主要目标。按照城镇常住人口统计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约51%,但按照城镇户籍人口来统计才35%左右,城镇化水平虚高,这中间约有1.59亿人其实并没有享受到城镇的社保、医疗、住房、教育等公共服务,在城镇和乡村形成钟摆式人口,这些人口属于“被城镇化”,另外还有7000万城镇间流动人口,一旦真正有效地解决这些人口的城镇化,不仅有助于提高我国城镇化质量,而且为我国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提供了改革探索和制度红利。

  在城镇化战略格局中把城市群与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并列,城市群既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集成平台,又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载体。城市群要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成为承接农业转移人口的主体。城市群、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二是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要加强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的产业支持,功能定位,制度创新等。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是城镇化的主体,市民化的本质就是人口城镇化,是城镇化的重中之重。强调城镇化质量,是要让城镇化回归本义,切实解决进城人口的公共服务。有序推进要尊重农民意愿,农民有进城或不进城的自由选择,不能借城镇化减少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有序推进要使得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群、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布,既要有就业空间又要有居住空间,能够在各类城镇中保持较为稳定生产生活条件,从而真正融入到城镇中去。

  用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融入到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要摒弃粗放型、扩张型、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城镇发展模式,要摒弃单纯追求GDP增长模式,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高增长。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本质是要实现城镇有质量的增长,也就是:区域发展要均衡;城乡发展要协调;收入差距要缩小;公共服务要均等。具体来说就是房价不能高涨,土地不能强征,房屋不能强拆,形象工程不能搞,人口流动要自由,“上学难、看病贵、出行堵”等都要有根本的改观。

来源: 深圳商报 作者: 编辑: 李雯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