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不慎:警校同学也未必能帮
建设、公安、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这些是老百姓眼中的强势部门,因为这些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具备行政处罚权和管理权,而这些执法人员,正在成为某些投机分子拉拢的对象。
报告称,个别意志不坚的执法人员被拉下水,发生滥用职权的行为,是渎职侵权犯罪出现的新趋势。
而被拉下水的执法人员,大多又是被朋友拉下水的,可谓是“交友不慎”。
案例一:原桐乡市公安局梧桐派出所协勤陈某,一次在某棋牌室抓获了一批赌博人员后,就接到了朋友王某的电话,王某在电话里询问了案子的情况,说在逃的一个赌徒愿意来自首,但要办取保候审。之后,王某还安排他与赌徒在酒店里见了面,陈某答应从中帮忙办理取保候审。之后,陈某先后收下了对方送的蚕丝被4条、中华香烟3条、现金1万多元。最终,陈某被判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案例二:上个月青田法院审理的原黄垟派出所所长李某的案子,与陈某的情况就非常相似,他帮的是自己的警校同学。
他也是接到同学纪某的电话,让他帮忙处理两个赌徒的取保候审,第一次纪某将30条软中华的烟票留在他办公室后,他将烟票退了回去,第二次纪某又留下了50条烟的烟票后,他在电话里推辞了一番,最终还是收下了。
在青田检察院的侦查阶段,当被问及“你觉得纪某这个人怎么样?”他说,自己对纪某不了解,平时没有往来。
既然不了解,又怎么会信任纪某,并收取了他的烟票呢?“我觉得他是人民警察,也是我的同学。再说我觉得我自己做的事情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我就把烟票收来了。”他说,纪某是警校的同学,当时觉得这个人应该过得去,没想到这个人法律也敢触犯,办事情还收人家的钱。
可他没想到自己事实上也因为帮同学的忙,成了赌徒的“保护伞”,又收受了纪某转送的财物,已构成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桐乡检察院反渎局的工作人员说,交友不慎正是一些官员走上腐败道路的助推器之一,一些官员常常把工作关系误以为是朋友关系,在那些所谓的“朋友”面前,完全不设防,认为自己收一点、吃一点是无所谓的。
近期落马官员
单位广告费落入自己腰包
姓名:杜某
职务:原诸暨广播电视台广播节目中心广告部主任
落马原因:2004年至2007年,杜某利用担任诸暨广播电视台广播节目中心广告部主任的职务便利,代表诸暨广播电视台节目中心与诸暨某学校、财产保险公司、家居市场、沙发厂等单位经营广播广告业务,让这些单位将应支付广播电台广播节目中心的广告费存入其操控的诸暨现代视广传播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再采用向诸暨广播电视台广播节目中心少报、不报广告费的方法,截留、侵吞广告费共计280500元。
诸暨法院判决: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两万元。
特别“关照”老领导亲戚
姓名:胡某
职务:原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专职仲裁员
落马原因:在我省首例枉法仲裁案中,与仲裁员梁江涛一起参与仲裁并采信了26张假的工资欠条。胡某在审查杨某等人提出的劳动仲裁申请以及相关材料时,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但他不仅没有在向仲裁办副主任王某汇报时提出不能受理的意见,还说申请人内有老领导的亲戚,之后,王某同意立案,梁江涛与胡某被指定为该案的仲裁员。
天台县检察院:因涉嫌枉法仲裁罪已被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