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正式实施,其中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调整,备受市民关注,网络流传的版本也是种类繁多,那么,到底哪些是正确的?昨天,记者在市交警支队民警的帮助下,以机动车驾驶人为例,对新修订的交通违法记分内容和分值进行了解读。
此次调整幅度较大,不仅涉及一般机动车驾驶人,还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也从原先的38项增加至52项。
不系安全带记3分?——有误。
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标准,只有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要记3分。
至于有网传“副驾驶座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驾驶员将被记6分”,则是无法可依,不过交警部门并不提倡小孩子乘坐副驾驶座。同时,为了自身的安全,尽量能够随时系好安全带。
故意遮挡号牌记12分?——正确。
不仅是故意遮挡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只要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都要记12分。
这是记分分值提高较大的一项,从原先的记6分提高至记12分,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据了解,驾驶人通过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来逃避在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时遭到处罚,是因为这些违法行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给其他人造成伤害。
记满12分吊销驾照?——错误。
由于此次调整了记分分值,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力度加大,有网络传出记满12分就吊销驾照的说法是错误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交管部门应当扣留其驾驶证,并对其进行交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闯红灯记6分?——正确。
闯红灯记分分值从原先的3分提高至6分,这意味着,闯两次红灯就要重新进行交规培训和考试,这也是市民比较关注的。
据介绍,对此项分值的调整也经过前期调查研究,公安部组织的社会调查显示有70.9%的调查对象认为,应当提高对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而从近年来一些“斑马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来看,其中就有司机闯红灯造成的。交警部门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更好地教育和管理驾驶人的行为。
以下是机动车驾驶人要注意的一些调整或新增记分项目:
一:一次记12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3.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二:一次记6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4.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此外,还有一些记分项目虽然一直存在,却常常被驾驶人所忽略:
1.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记2分。
2.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
3.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2分。
4.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记1分。
5.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