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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别克鞋业老板跑路 其父母涉非法吸储7600余万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13 10:47:53

  今年5月1日,网友爆料位于温州鞋都一期的浙江别克鞋业老板跑路。相继网络上又爆出别克鞋业的工人们为讨薪围堵104国道与沿路公交车发生冲突,造成交通堵塞。

  一时间,关于浙江别克鞋业老板跑路,老板父母为子诈骗巨款的消息疯传于网络。

  如今,浙江别克鞋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锦泽仍处于潜逃中,他的父母却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站在了被告席上。

  2012年12月12日,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老夫妻不断拭泪,他们表示,如果有能力,愿意将所有钱都还给债权人。

  非法吸储7600余万元利息1分至7分不等

  浙江别克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金581万元。

  “我们是家族企业,公司设立时规模比较小,只有一条生产线,后来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我们将厂房搬迁到了鞋都一期。”张母交代,她在公司里管财务,儿子张锦泽负责鞋样生产、管理公司,财务上的事情,他未曾插手。张父在法庭上供认,自己在企业里并不负责具体事宜,只是当公司出现资金困难时,他和老伴出面融资,帮儿子渡过财政难关。

  公诉机关指控,张母、张父伙同儿子张锦泽于2002年起以浙江别克鞋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锦泽)资金周转、厂房扩建、发工资等理由非法向朱某、王某、余某等40余人借款达7600余万元,并约定1分至7分不等的利息。期间陆续归还1405万元。2012年4月份,三人逃离温州。

  案发后,张母在银行办事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张父在得知妻子被抓的消息后于今年7月15日拨打“110”,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庭上,张父表示,这40多个出借钱款给他们的人,有些是朋友,有些是朋友的朋友,之前不认识,后来在借款过程中熟识。“我现在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没有其他财产了,即使想要还钱,也没有能力。”

  “每一笔借款的利息我们都有按照约定归还,有些借款已经还了,但是因为我实在太忙,有些欠条,现在还在借款人手里。”

  这些欠条上,借款人的署名大多为张父、张母。但是张父、张母口中所述关于记录利息的记账本,现在已经遗失,无法提供。张锦泽个人名下的一辆保时捷汽车也被其中一个债权人拖走抵债。而经过公安机关证实,浙江别克鞋业有限公司的财务账册业已遗失,无法审计,二被告人名下的财产已经被公安冻结。

  “一年之中,我们只有每个月1号休息,其余的时间都在厂里工作,借来的钱都花在了更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上。”张母一边拭泪一边表示,公司从成立至今,为了将家族企业发展壮大,他们将租来的厂房由原先的几千平方米增加到一万三千平方米,流水线增设到六条,而随着原材料涨价、人力成本增加、市场低迷等因素,扣除费用,公司几乎没有盈利。

  直到今年4月,他们实在无法偿还借款人的借款。“我没有逃,只是去江西、杭州等地去找我儿子(张锦泽)了。”张父表示,虽然他更换了手机号码,去外地也只是为了找到儿子解决公司资金困难的事情。

  罪与非罪成为法庭辩论焦点

  在当天的庭审中,张母、张父对主要的指控事实供认不讳。一直表示内心存有愧疚感。

  张母、张父的辩护律师则认为,二人不断借款的动机是为了企业生产发展需要。主观上,他们想要扩大生产扭亏为盈,将借款本金和利息一次性还清。

  实际上,他们也依约支付利息。但是客观上企业经营不利,借款本金与利息像滚雪球一样,导致他们无力偿付。

  他认为,二人的行为是当前特殊的经济形势造成的,法律对于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认定界限不明,他们也无法预计自己的行为会构成犯罪。此外,他们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张父又有自首情节,恳请法院作出公正的审判。

  公诉机关则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在97刑法中就有所规定的。案件中,张母、张父不是合法的金融机构主体,他们通过“朋友介绍朋友”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公众群体宣传、吸收存款,支付高额利息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不是民间借贷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而成为不构成犯罪的辩解理由。

  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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