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急救车为什么救不了急 司机:关键在于市民素质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13 09:40:00

  汹涌的车流中,一辆急救车想要开上来,你会不会让道?

  昨天下午,宁波市急救中心休息室里,医生、司机和担架员们聊起了这个话题。

  他们普遍感叹,现在会主动避让的车主实在不多,很多本来有可能抢救回来的生命,就被耽误在路上了。

  从明年元旦开始,这个问题就没得商量,新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遇到急救车不让行,将被扣3分。

  新规施行后,能否改变“急救车救不了急”的状况?

  老司机:警报声拉得再响,前面的车子就是不让

  急救车被堵在路上,救不了急,这样的事,急救中心的不少司机都碰到过。

  一位老司机说了自己的经历。

  会主动避让的(车子)不多,有时候车里是危急病人,警报声拉得再响,前面的车子就是不肯让,你有什么办法?

  有时候想想车里病人那么危险,真恨不得一头撞上去。

  从我的经验来看,避让急救车做得最好的是公交车司机,最差的是豪车车主。

  司机小向:3公里路开了半小时,病人途中去世

  司机小向也讲述了他的一次亲身经历。

  今年上半年,我有一次接到任务,到东方瑞市那边接一个病人到李惠利医院。

  到了那边,我看到是一个50多岁的妇女,说是心肌梗塞。

  这病发得急,等他们一上车,我就拉响了警报,想冲出一条路来。

  不幸的是,当时正好是下班高峰期,路上全是车,不管我怎么拉警报,有些车就是不肯让。

  从东方瑞市到李惠利也就3公里吧?我开了半个小时还没到。

  后来,车厢里传来哭声,我就知道,来不及啦,病人已经去了。

  小向话音刚落,一位医生接上话茬:“如果危重心脏病人,以现在的道路状况,十个里面可能要去七八个。”

  记者亲历:5公里路开了18分钟,司机说还算顺利

  昨天下午5点53分,急救中心休息室里响起广播声,桑田路与江南路口一名男子车祸倒地。

  听到广播后,小向、医生还有担架员三人快速走向急救车。记者也跟了上去。

  天已经擦黑,小向拉响警笛,一路过去还算通畅。

  不过,在新河路与甬港南路十字路口,小向为赶时间闯红灯时,问题出现了。

  急救车已经开到了路中央,边上的一辆私家车还是不肯减速避让,反而试图抢在前面冲过去。

  直到两车相隔不到一米时,私家车主才不得已停了下来。

  在另一个十字路口,急救车要由直行变左转,一位直行的女车主一脚油门,把急救车头挡在了后面。

  急救车开到了宁波六院前面的中山东路时,路堵上了,急救车只能窝在车队里慢慢爬行。

  小向试图把车开到右侧道路绕行,但前面的车辆纹丝不动。

  “你看,大家都不情愿让。有时候我就想问问他们,‘如果车里是你的亲人,你会不会让?’”说完,小向沉默了。

  三四分钟后,车子才成功脱困,小向一路加速往前开,赶到时,计时器显示,5公里多点的路程,开了18分11秒。

  “这一趟,还算是顺利的。”小向话音刚落,已经跳下急救车跑向事故现场。

  急救车司机:关键在于市民素质

  新规规定“不避让急救车扣3分”后,情况会不会改善?

  急救车司机们对此并不乐观。

  “是否避让怎么界定?”小向提出疑问,交警不可能一路跟随急救车,如果有车主不让行,怎么对车主进行扣分?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遇到红灯,车子为了避让急救车闯红灯,会不会扣分?

  小向说,如果会扣分,车子肯定不愿意让行,可即使规定这类情况不扣分,处理起来手续繁琐,可操作性似乎也不强。

  不过,小向承认,明确了其他车辆要避让急救车,总是好事。

  小向认为,给急救车让行,关键还是要靠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他开车去上海、杭州等大城市,感觉那里的情况要比宁波好,一般情况下,只要开着警报声,市民都会让行。

  “另外,让行也不单单是市民的事,还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支持,如果一路都有交警出面疏导,问题就会很容易解决。”小向说。

  在德国,不给急救车让行可能坐牢

  早在1982年,德国就成为全球首个立法“给急救车让道”的国家。如果司机不让道,即使影响较轻,最少也罚款20欧元;影响严重,将由检察机关调查,甚至坐牢。

  任何车辆听到急救车的鸣笛声都必须让道。如果是双车道,则里道车尽量往里靠,外道车尽量往外靠,在中间让出一条路;如果是三车道或多车道,则紧急通道位于最里车道与紧靠其右侧的车道之间,最里车道的车辆往里靠,其右侧所有车道的车辆依次向右靠。

  德国的急救车,车头安装了行车仪,能拍下前面车子的号牌,如果一些车主恶意阻挡,可以将车牌号及时告知交警进行处理。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通讯员 葛琳 记者 周皓亮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