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医疗健康 > 医疗健康新闻
检验报告上“瘤”写成“癌” 女病人左乳遭误切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11 11:37:48

  “管状腺瘤”写成“管状腺癌”

  “癌”和“瘤”一字之差,造成的后果却天壤之别:武汉一家医院出具了错误的检验报告,另一家医院看了该报告,切除了女患者左乳房。昨天,记者从江汉区法院获悉,两家医院被判赔15万余元。

  张芳(化名)发现自己左乳有肿块,到武汉的甲医院检查,甲医院切除了张芳左乳两个肿块。随后做病理切片检查,甲医院出具了检验报告,诊断为“管状腺癌”。见病情严重,张芳准备在医院手术治疗,但是甲医院病员众多、床位紧张,她只好拿着检验报告到乙医院进行治疗。

  乙医院的医生根据甲医院出具的病理报告,切除了张芳的左侧乳房。术后,乙医院让张芳的家属到甲去借阅病理切片。但这个时候,甲医院却告诉张芳的家人说检验报告有错误,并不是“管状腺癌”,而是“管状腺瘤”。

  这一消息无异于晴天霹雳。甲医院虽然通知比较及时,但没想到张芳害怕病情严重做了手术,而手术的依据恰巧就是这个错误的检验报告。

  该医疗事故经法医鉴定,张芳的情况并不需要进行乳房切除手术,手术已经对她造成了伤残。两家医院均存在过错:甲医院未尽到诊断义务,乙医院未尽到审核义务,两家医院承担责任的比例为85%和15%。据此,法院判决两医院共同赔偿张芳医疗费、整形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5万余元。

来源: 武汉晚报 作者: 记者 高星 通讯员 李建君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