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汽车频道 > 驾驶培训
如何区分酒驾与醉驾?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09 10:28:54

  “酒后驾车要受罚”已成为一个常识性的话题,然而如何区分酒驾与醉驾?交警部门查酒后驾车有啥规定?记者走访了太原市交警支队。

  据太原市交警支队负责交通安全宣传的民警介绍,交通警察在道路执勤执法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嫌疑的,应当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呼气酒精测试每百毫升酒精含量20毫克以上、80毫克以下(不含80)为饮酒后驾车,即酒驾;每百毫升酒精含量80毫克以上(含80)为醉酒驾车,即醉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即酒驾)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千元以上2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千元以上2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当事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达到或者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的;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测试的;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抽取血样,检验体内酒精含量。体内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与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不一致的,应当以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为准。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记者 胡靖国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