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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股份前控制人赔本带罪玩失踪 专家:惩罚过轻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07 10:45:36

  前控制人李勇鸿3.6亿元收购公司,3.4亿元抛出,亏损达到2000万元,而且还违反了自收购完成起12个月内不转让多伦股份权益的承诺

  多伦股份前实际控制人李勇鸿在取得多伦股份实际控制权后不满12个月转让他人,违反了自收购完成起12个月内不转让多伦股份权益的承诺,12月5日,其遭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此外,对上述导致实际控制权转让的权益变动行为,李勇鸿至今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上交所指出,李勇鸿上述行为涉嫌严重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决定对李勇鸿予以公开谴责,并抄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时此惩戒将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但值得注意的是,遭到公开谴责的李勇鸿目前处于“失踪状态”。上证所称,因无法取得联系,以公告形式向其送达有关纪律处分的意向书,公告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

   前实际控制人“玩失踪”

  公开谴责惩罚或过轻

  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12月6日,李勇鸿通过多伦股份发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同年12月1日,其分别与东诚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和劲嘉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共计持有的多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多伦投资”)100%的股权,成为多伦股份实际控制人。同时,李勇鸿和多伦投资承诺,自收购完成起12个月内不转让多伦股份的权益。

  但2012年7月25日,多伦股份公告称,接多伦投资通知,实际控制人李勇鸿已通过转让方式减持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此外,2012年5月21日,李勇鸿将持有的多伦投资51%股权转让给HILLTOP GLOBAL,并于6月27日办理完成了相关股权变更手续;6月30日,李勇鸿又将持有的多伦投资49%股权转让给ON EVER,并于7月3日办理完成相关股权变更手续。

  但是,对上述导致实际控制权转让的权益变动行为,李勇鸿至今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上交所指出,李勇鸿上述行为涉嫌严重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决定对李勇鸿予以公开谴责,并抄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时此惩戒将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但值得注意的是,遭到公开谴责的李勇鸿目前处于“失踪状态”。

  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孟勤国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说明李勇鸿当时购买股份时是虚假承诺,向投资者作出虚假承诺,如今却赤裸裸的违反。仅仅谴责远远不够,违法成本太低,这等于变相鼓励。

  “对待这种行为,首先需要公司股票停牌,然后要查清楚实际控制人为什么失踪。”孟勤国认为。

   一年内三易其主

  前实际控制人赔本带罪离场

  值得注意的是,多轮股份近两个月经历了频繁的人事变更。多伦股份实际控制人的更换颇为频繁。

  2011年12月,李勇鸿曾以3.6亿元从多伦股份前实际控制人陈隆基手中接过该公司控股权。当时,李勇鸿公开表示收购是看好多伦股份的发展前景,希望实现个人财富的最大化。

  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对多伦股份资产及负债作出购买或置换的可能性,择机以合法方式协助上市公司获得煤化工产业优质项目,打造新型煤化工完整产业链,从而可能改变多伦股份主营业务或者对多伦股份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而如今,除了未履行承诺,在不满12个月就转让公司股份,李勇鸿对多伦股份转型煤化工的承诺如今看来更像是一场“骗局”。

  值得注意的是,李勇鸿3.6亿元收购多伦股份,如今3.4亿元抛出,亏损达到2000万元。而鲜言收购多伦股份的成本约为8.5元/股,较之于停牌前二级市场的收盘价7.2元,为溢价收购。

  对于李勇鸿为何冒着违反承诺遭受惩罚的风险匆匆地赔本离场,有分析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种情况,很可能是不好看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才选择尽快离开。

  由于控制人变更迟报两个月,多伦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鲜言也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收到证监会上海稽查局发出的《调查通知书》被立案稽查。

  除了实际控制人在一年之内三易其主之外,多伦股份在不久前还经历了人事地震。9月,多伦股份董事,总经理廖克难以个人原因辞去其他所担任公司的一切职务,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明和财务总监蒋跃中,也相继因个人原因携手裸辞,辞职后均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张明辞职后,董事会秘书职务将由董事长鲜言代为履行。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作者: 编辑: 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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