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教育频道 > 教育新闻
9岁女孩垃圾分类赛当评委 分类知识“门儿清”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04 10:46:12

李泓燕坐在评委席上。

  全市垃圾分类知识竞赛决赛上,一名9岁的小学生评委点评有板有眼,“技惊四座”,成了连主持人都追捧合影的小明星。

  前天晚上,首都文明办举办的第三届“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知识竞赛决赛举行。评委席上,一个扎马尾、戴红领巾的稚气小姑娘格外引人注意。小姑娘名叫李泓燕,只有9岁,上小学三年级。

  评判参赛选手关于垃圾分类知识的回答是否正确,李泓燕一点也不含糊。决赛问答环节,要求列举可回收垃圾时,丰台代表队回答“PEC”,主持人有点含糊。“这个‘PEC’算塑料吗?”主持人向评委团请教。“是!”李泓燕的回答显得非常专业,“是聚乙烯的一种。”随后,她又点评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等几个竞赛问题,专业的知识让现场的大人们都“心服口服”。

  现场展示环节,比赛举办方特地挑选了一段李泓燕的“作品”视频——人大附小一间教室里,布满彩纸、挂饰、“长城”造型装饰。李泓燕俏皮地问主持人:“您猜猜,我们装饰一间教室要花多少钱?”“至少要上千元吧。”主持人和观众商量后说道。“不到100元,主要用来买胶水和颜料。”李泓燕的答案让大家颇感意外。她告诉大家,装饰用的都是废弃的作业本,涂上各色颜料后剪贴成各种图形;在废弃饮料瓶上画青花瓷图案,然后做成了挂件。一番解释,让现场观众对资源回收、垃圾减量有了兴趣,许多人表示也想试试。

  别看年龄小,在打分时李泓燕敢跟其他两名叔叔级评委“较真”。在视频问答题环节,现场播放了三段小视频,让选手选择哪种废物利用方式是正确的。参赛者反复比较,选出了自己心目中最正确的一项,而答案是三个选项都是正确的。一时,选手席“炸了锅”,大家纷纷表示题目设置不合理。主持人求助评委团,两位大人评委均表示应该尊重比赛规则,只有选三个视频,才能加40分,少选不加分。而李泓燕眨着大眼睛,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只要答对一个选项就应该鼓励性地加10分,毕竟本次比赛以学习垃圾减量知识为目的。小大人儿般的一番言论,得到了台上台下的一致同意,最后每队均有分数入账。

  小小年纪,为什么对垃圾分类知识如此“门儿清”?李泓燕母亲透露,孩子平时在家就特别注意节能环保,洗脸水用来冲厕所、吃饭不剩饭等,还经常和母亲一起去公交车站、商场等地劝阻乱扔垃圾。

   全市性的知识竞赛,为什么要请一个娃娃当评委?

  首都文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特地请孩子担任大赛评委,一方面是垃圾减量、垃圾分类要“从娃娃抓起”;另一方面是想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更多人参与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活动,养成更文明的生活习惯。

  比赛结束后,机灵可爱的李泓燕成了现场小明星,不但主持人春妮、曹一楠,嘉宾陈旭、张少华、那威等人纷纷与她合影,一些家长也拉着孩子和李泓燕一起拍照。

  9岁的李泓燕说:“垃圾就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能在举手之间减少对环境破坏,我觉得是一种品位,很时尚、很光荣。”这小专家似的话,似乎与她的联合国年龄最小的全球绿色环保儿童大使身份更相符。

   相关新闻

   本市生活垃圾产量连续三年下降

  据了解,本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从2009年的669万吨,到2011年已下降到634万吨,连续三年持续下降,垃圾减量垃圾分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3年,全市还将再增加600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

  自2010年开展“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主题宣传实践活动以来,通过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和政策机制的建立,全市再生资源回收量持续上升。目前,全市已建立2400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基本实现了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各环节的相互衔接,初步建立了系统建设标准、运行模式、奖励机制和检查制度。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指导员也增至2万多名。

  在巩固和完善现有2400个试点小区垃圾分类成果的基础上,2013年全市还将新增600个小区参与垃圾分类达标试点工作。此外,全市共建成15个分拣中心和4638个社区回收站点,初步实现了垃圾分类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的衔接。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编辑: 黄鑫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