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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启动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03 08:37:07

  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野生动物被大肆猎杀、贩卖、销售现象被央视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我市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统一部署,立即行动起来,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经营场所进行排查清理和案件查处。

  查获数起违法行为

  11月29日是行动的第一天,行动组分三个小组,分别前往衢城北区、南区、西区的菜市场、饭店、餐馆等经营场所进行排查清理。记者跟随第二小组首先来到衢化生活区的九号桥菜市场,在这里并没有发现野生动物违法经营情况。一位在此经营的摊主告诉执法人员,这里只是偶尔有野猪肉出售。执法人员边清查,边向摊主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有关规定。

  执法人员随后来到附近的饭店一条街,在一家饭店的冰柜里发现了一只加工后的黄麂头及部分内脏,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没收,并作了笔录。在位于世纪大道的一家饭店,执法人员发现养鱼池里养有一只二三公斤重的鳄鱼龟,而店主表示,没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或驯养繁殖许可证。

  执法人员在问清进货渠道后,马上没收了该鳄鱼龟,并作了处理笔录,让店主自行到市林业局接受处理。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鳄鱼龟属境外带进来的野生动物,也受保护。作为经营场所如要合法经营、驯养,须持经营利用核准证或驯养繁殖许可证,否则属非法。

  当天,第三行动小组在南湖菜市场也查获到了野生动物非法经营现象,摊主持的营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为美国七彩山鸡,而经营的禽类则有野山鸡、野鸭等。另一家经营店在发现执法人员后,则索性摘牌、关门,溜之大吉。

  发现线索可电话举报

  据了解,这项专项行动自11月28日始一直持续到12月底,将按照“深度打击、综合治理”的思路,对酒店、餐馆、驯养繁殖基地、高速公路服务区、野生动物分布区进行重点清理。执法人员还一边检查,一边宣传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市林业局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处负责人介绍,我市目前共有野生动物五个纲248种,其中白颈长尾鸡、黑鸡等6种属一级野生保护动物,大鲵、水獭、羚羊、穿山甲、猕猴、猛禽类等30种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近年来,由于我市的特殊区位和便利的交通条件,逐渐成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集散地,并且存在着一定的消费市场,像今年就查处了3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和经营事件,其中既有穿山甲贩卖,也有鳄鱼肉运输。

  这位负责人说,保护野生动物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并成为自觉行动。“一些经营店有一误区,误以为经营经人工驯养的野生动物就不违法了,其实经人工驯养但没有产生进化变异的动物,仍属野生动物,违反规定经营、驯养的,同样受制裁。”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作者: 记者 赖国洪 编辑: 刘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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