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医疗健康 > 儿童健康
宝宝辅食首选婴儿营养米粉 不建议添加果汁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02 14:20:15

  核心提示:对不满4个月的宝宝不应添加果汁等辅食。即使到了添加辅食的年龄,也最好不要给孩子喝果汁之类的甜酸液体,这有可能干扰吃奶。若想给孩子添加水果,可喂果泥。

  宝宝辅食添加首选婴儿营养米粉

  辅食不建议添加果汁

  儿科专家崔玉涛微博表示,首次添加辅食最好选择婴儿营养米粉。其配方营养成分丰富,比蛋黄等单一食物更利于婴儿生长,且过敏发生机会也低。建议用温水调兑营养米粉。每天两次,在两次喂奶前食用。因辅食添加初期辅食量还少,先吃辅食,紧跟着喝奶至饱,可养成良好进食习惯,不至出现少量多餐的现象。

  对不满4个月的宝宝不应添加果汁等辅食。即使到了添加辅食的年龄,也最好不要给孩子喝果汁之类的甜酸液体,这有可能干扰吃奶。若想给孩子添加水果,可喂果泥。一岁内,最好选择味道不太甜、酸的水果,以免干扰奶的摄入。再有,对夜间不想喝奶时,不要强迫,也许孩子在自己逐渐断夜奶呢。

  宝宝从6个月开始添加辅食

  世界卫生组织对于纯母乳喂养的概念发生了变化:建议母乳喂养6个月后逐步开始添加辅助食品。使婴儿逐步适应母乳或配方奶以外的食物,包括不同食物的形状,接受咀嚼和吞咽的训练,以保证婴儿正常体格和智力的发育。

  首先6~12个月的婴儿仍然是奶类优先,每天保证600~800毫升的奶量,继续母乳喂养到1岁以上,甚至更长时间。如母乳不能满足婴儿需要时,建议首选适合于6~12个月龄的较大婴儿配方奶粉。而不宜直接喂给普通液态奶或蛋白粉。

  添加辅食的必要性:

  ⑴补充奶类食品中的营养不足,对于母乳喂养的婴儿,因为母乳中营养随着婴儿快速生长发育对营养的需求大大增加,仅靠母乳或配方奶不能供给所需要的全部营养素,母乳的分泌量逐渐减少,体内储存的铁往往被消耗净,加上母乳中铁的含量较低,必须另外从辅食中获得才能满足需要。要求食物的能量密度也必须加大。

  ⑵添加辅食可以增强婴儿的消化功能,促进婴儿消化液、消化酶的分泌促进牙齿发育、训练了婴儿的咀嚼吞咽能力。

  ⑶添加辅食有助于孩子神经系统发育、刺激味觉、嗅觉、触觉的发育。

  ⑷添加辅食是婴儿对于奶类以外的食品形成第一印象的重要时刻,只要方法得当,为将来养成良好饮食习惯打下良好的基础。

  ⑸通过添加辅食婴儿逐渐学会使用各种食具,停止利用吸吮方式摄食的方法,适应普通的混合食物。

  ⑹4~6个月是吞咽、咀嚼发育的关键期,此时开始训练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从6月龄开始需要逐渐给婴儿添加一些辅助食品。

  添加辅食的顺序为:首先添加谷类食物(例如,婴儿营养米粉)→蔬菜汁、蔬菜泥→水果汁、水果泥→动物性食物(蛋羹、鱼、禽、畜肉泥/松)。

  添加动物性食物顺序:蛋黄泥→鱼泥(剔净骨和刺)→全蛋(如蒸蛋羹)→肉末。

  添加辅食的原测:

  ⑴每次添加一种新食物,由少到多、由稀到稠循序渐进。

  ⑵从6月龄开始添加泥糊状食品(如:米糊、菜泥、果泥、蛋黄泥、鱼泥)。

  7~9月龄过渡到可咀嚼的软固体食物(如:烂面、碎菜、全蛋、肉末)。

  10~12月龄大多数婴儿可逐渐转为以进食固体食物为主的膳食。

  如何添加辅助食品:

  由于每个婴儿的生长发育和对食物的适应性和爱好都存在着一定的个体差异,因此辅食添加的时间、数量以及快慢都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循序渐进。当婴儿出现⑴生成大量口水。⑵婴儿频繁咬奶头或奶嘴。⑶吃配方奶量每天超过1000毫升。就应该开始添加辅食了。

  具体方法:

  ⑴由一种到多种:应先试一种,待试用3—4日或一个星期后,再添另一种。

  ⑵添加量由少量到多量;由稀到稠、由细到粗直至固体食物。

  ⑶观察婴幼儿消化能力:每次添加新的换乳期食品后,应密切注意消化情况,如发现大便异常或其它情况,应该延缓增加新的食品,避免导致消化不良。待恢复正常后,再从开始量或更小量喂起。因此每次添加新食品时,应观察几天后再考虑增添另一种,不可太急太多。

  ⑷不要强迫进食:当孩子不愿意吃某种食物时,不要强迫进食,可以改变喂食方式,常常收到好的效果。

  ⑸婴儿食品单独制作。少盐最好无盐、制作过程要卫生、食物要新鲜、现做现吃、不要喂剩存的食物。

  1~3岁幼儿食物的选择要营养全面、易消化的原则。增加优质蛋白质的摄入,满足能量的需求,以保证孩子的生长发育。增加铁质的供应,预防铁缺乏和缺铁性贫血发生,多选择鱼虾类食物,尤其是海鱼有助于神经系统发育。不要直接给孩子吃坚硬的食物,易于吸进气管的食物、腌腊食物和油炸食物。

 

来源: 39健康网 作者: 刘寄奴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