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疏导国家提高上游天然气价格成本,经北京市政府批准,从12月1日起北京市居民用气价格上调0.23元/立方米,预计平均每户每月用气费用增加4.6元,低保家庭和冬季自采暖用户将获得补贴。
本次《调整北京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中规定,北京市管道天然气(不包括管道液化气、压缩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统一上调0.23元/立方米,调整后价格为2.28元/立方米;各燃气供应企业的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北京市统一价格标准。同时,由民政部门对低保家庭及时给予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气价上调而降低。由市政市容部门继续对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的采暖用气进行补贴,并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的行业监管工作。
据了解,此次价格调整主要是由于2010年6月国家调整了国内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3元,并允许上浮10%,同时要求各地尽快理顺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按照国家要求,北京市于当年9月就调整了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平均每立方米上调了0.33元。11月,北京市召开了居民气价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的意见。在25名听证会参加人中,有23名参加人同意调整居民气价,其中20名参加人同意居民气价上调0.23元/立方米,占总参加人数的80%。
根据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的调查统计,北京市每户家庭每月平均生活用气量(包括炊事、洗澡)约20立方米。价格调整后,预计每户家庭月均用气增支4.6元,年增支55.2元,约占家庭年均可支配收入的0.08%左右。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天然气资源100%依靠外埠调入。近年来,为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北京市加快推进压减燃煤工作,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持续增加。到2011年,北京市天然气用量约76亿立方米,天然气管网长度超过1.7万公里,天然气用户超过470万户,是全国用气规模最大、配气能力最强、居民用户最多的城市。预计2012年北京市用气量将达到87亿立方米,2015年达到200亿立方米,是现有规模的近3倍,按照未来天然气发展要求,北京市还将进一步加大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燃气供应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郊区县天然气设施能力,逐步实现天然气市政管网覆盖北京市所有区县。
《通知》要求,北京市各燃气供应企业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保障居民安全稳定用气。北京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