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2013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待遇再提高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1-21 10:30:16
11月16日,衢江区政府专题召开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暨农村电工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全面动员部署衢江区2013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和农村电工信访维稳工作。衢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吾东明出席。
此次衢江区调整2013年城乡医保政策,住院、门诊报销标准将比2012年再提高。调整的主要内容为:提高人均筹资标准为440元,其中政府补助金额提高至每人每年290元,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50元;提高住院报销标准,区内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0%,区内区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提高住院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提高门诊报销标准,区内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为40%;提高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降低区外定点医院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至20%。参保对象为衢江区户籍居民和因婚嫁长期居住在衢江区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保。今年征缴的时间是2012年11月16日至2012年12月30日。参保待遇享受时间从2013年1月1日0点至2013年12月31日24点止。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迅速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经办人员具体抓,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区业务的工作指导。区社保、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资金筹集到位和参保信息准确无误,进一步明确征缴目标和时间,将医保政策贯彻到村到户,让城乡医保惠及更多群众。
会议还就全区农村电工信访维稳工作作了部署。
来源:
今日衢江
作者:
方成瑜 黄月华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