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学杂费的好政策乐坏了湖南省邵阳县黄荆乡的小学生。(资料图片)
10月10日,从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又传来一条惠及民生的好消息:国家决定把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的范围扩大至所有农村学生;10月22日,中央财政又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
自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不断加大资助力度,不断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一条条好消息传遍城乡,一个个家庭展露笑颜。每一条消息都惠及千千万万的学子,每一条消息都凝结着党中央对教育、对学生的亲切关怀。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10年来,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覆盖全部教育学段的多元资助政策体系,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党和政府向全社会做出的“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基本实现。
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全覆盖
山东大学外语学院2007级学生赵阿琼,来自宁夏西海固山区。家境贫寒的她,通过“绿色通道”顺利走进大学后,向学校申请获得了一个勤工助学的岗位,“每小时10元工资,我还申请了5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完成学业不成问题。”
而曾经家境的贫寒、初入校门时隐隐的不安,如今在赵阿琼阳光般灿烂的脸上已经找不到丝毫痕迹。“感谢国家的资助政策给了我自信,给了我腾飞的翅膀!”赵阿琼说。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不断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让千千万万像赵阿琼一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切感受到“教育公平”的字字千钧。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公平,把“促进公平”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方针,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作为教育领域的10个重大教育项目之一,写入了国家教育规划纲要。
2007年至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受助学生累计达3.4亿人次,资助金额累计达到3526.17亿元。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系统、比较完善的体系,其覆盖范围之广、资助力度之大、资助比例之高,历史上前所未有,几千年来“有教无类”的理想正在变成现实。
“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是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的必然要求。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城乡还有一些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这些孩子的上学问题一直牵动着党和政府的心。
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国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至此,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覆盖了全部教育阶段——
在学前教育阶段,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并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普通高中阶段,建立起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起以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为主,顶岗实习、学校奖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校内奖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并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回首过去的10年,每一项资助政策的出台,都充分体现了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党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切实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使更多人分享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公平和民生改善,让广大学子真切感受到了教育公平阳光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