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急找不到厕所,停车后就在一民房旁撒尿。被房主发现后,朱先生被房主叫来的多人围殴一顿,而他的右臂也被打骨折。随后,朱先生一纸诉状将房主夫妇及四名男子告上法庭。朱先生请求法院追究六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169356.41元。而被告人认为,事情的发生是因朱先生先动手,他们并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在一定条件下可对朱先生进行赔偿。昨日下午,宜良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被打折胳膊索赔16万余元
7月22日,朱先生与姐姐一家人从昆明一起去宜良汤池玩。下午4时30分途经汤池前所村时,因内急找不到厕所,他便停车在石安公路一民房旁撒尿。但是,正好被出门的女房主发现。“无论如何道歉,总是不依不饶。”在女房主的丈夫到来后,夫妇两人拨打了电话叫来范某、郭某等人,他们提着木棍追打朱先生,并致其右尺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经昆明市公安局阳宗海风景区分局汤池派出所委托鉴定,朱先生伤情属轻伤,并经鉴定伤残为九级。此后,朱先生一纸诉状将房主夫妇及范某等六人告上法庭。
朱先生及其代理律师认为,六被告人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并造成了朱先生的经济损失。他们请求法院追究六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朱先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等费用共计169356.41元。
究竟是谁先动手?
然而,房主王先生夫妇等六人对于此事却有另一版本的说法,事实之争也成为此次庭审的焦点。
王先生夫妇称,事发当日,在妻子赵女士发现朱先生撒尿后,便上前制止,没想到的是,朱先生却扇了赵女士一耳光。“他(朱先生)扇了我一耳光,并说再叫就揍我。”赵女士称,当时她已经怀孕三个多月,在受到朱先生威胁后,被其推搡并撞到了搅拌机上。赵女士在叫醒睡觉的丈夫王先生后,两人打电话叫来了范某、郭某等人。而其余等四人分别在田地干活,到现场后发现几人争执,以为王先生夫妇家遭到盗窃。而王先生是他们村村长,之前家中多次遭到盗窃。朱先生在发现多人到来后,就拿起木棒往树林跑去,而四人就分头追赶。“我们属于自卫。”四人称在堵住朱先生后,遭到其用木棍袭击,而后才发生了冲突。“我已经在逃命了,已经奄奄一息,根本没有力气打人。”朱先生认为四人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王先生夫妇等六人及其代理律师认为,朱先生对整个事件的推进、升级、恶化起到了主要作用,他们并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对于朱先生提出的16万余元的赔偿金,他们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在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可以给朱先生适当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