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老画家身后捐百万存款 银行称遗嘱"未经公证"拒付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0-17 09:53:40

   温州瑞安市著名画家施美生先生,去世前召集自己的学生到场,委托律师代书遗嘱,要将自己银行里上百万存款,身后捐给瑞安红十字会和瑞安慈善总会。

  然而,施美生先生的3名学生,作为遗嘱执行人,前往银行提取存款时,却被告知这份遗嘱未经公证,目前只能拒绝支付。

  3名学生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支付施美生先生名下存款132万元本金及利息。

  前天,瑞安法院传来消息,这起特殊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已被受理。

  老画家生前立遗嘱心怀慈善

  施美生,1927年9月出生,瑞安高楼人,毕业于杭州国立艺专(现为中国美术学院),师从艺术大师潘天寿和黄宾虹等。他从事中专、大学美术教学50多年,还是瑞安市首届美协主席。擅长画牡丹、紫藤、红梅、八哥和蟹,作品多次参加国内外美展并获金银奖,入选《百年经典——中国美术全集》等几十部大型画册。

  施美生先生还是一位热心慈善和公益事业的老人,这些年来先后向社会各界捐资40多万元。

  那么,上述事件因何而起呢?

  王先生是上述3名学生之一,他说,施美生先生本有一个20来岁的儿子,但早年游泳时意外溺水身亡了,之后跟妻子也离了婚,“老师基本独自生活,这些年,一直是学生们轮流照顾他的。”

  王先生说,去年5月30日,施美生先生因病住院,其间叫了律师和证明人,并召集了自己好几个学生,通过代书遗嘱的方式,立下了遗嘱。

  “老师的主治医生请示医院后,还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施美生先生是在神志清醒的状态下立遗嘱的。”王先生说。

  遗嘱中写明,施美生先生将其所藏书画,分别捐献给国家、浙江、温州和瑞安博物馆,另外,他在银行的100多万元存款,除去医疗及丧葬等费用后,悉数捐给瑞安红十字会和瑞安慈善总会,并指定他的3名学生,作为遗嘱执行人提取存款。

  银行称“未经公证”拒付

  “耆老归山心光不泯,仁怀济世德艺双馨。”今年4月12日晚上,86岁的施美生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与世长辞。

  “处理完老师的后事,我们想替他完成遗嘱上的心愿。”王先生说,大概四五个月前,他们去银行交涉了这件事,但最终得到消息是,由于上述遗嘱未经公证,目前银行方面只能拒绝支付。

  “银行方面可能有规定,一定要有司法部门的证明等。”王先生说,当初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样的遗嘱,还要进行公证,律师也没提醒,“现在我们只好走法律程序了。”

  瑞安法院介绍,3名原告认为,施美生先生生前在神智清醒状态下委托律师代书,并在遗嘱上亲笔签名,有两名见证人及主治医生在场见证,遗嘱内容合法。

  另外,在立下遗嘱直至施先生辞世其间,施先生并未另立遗嘱,故遗嘱文书合法有效。原告作为遗嘱执行人,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存款,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施美生先生名下存款132万元本金及利息。

  这也是瑞安法院首例因执行遗嘱而引发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目前,该案已交由民一庭办理,将择日开庭。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芮宣 解亮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