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两次红灯,扣12分;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扣12分……公安部昨天(10月9日)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虽然要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很多驾驶员已开始绷紧神经,因为这些新规可都不是闹着玩的。
“看到新规,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今后再也不能不按信号灯行驶了。”一位有10多年驾龄的老司机说。开车的人都知道,闯红灯是最容易导致交通事故、拥堵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但事实上,还是经常有司机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数量还很惊人。
据统计,仅今年9月,浙江就查处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23.5万余起,占查处违法总量的9.42%。如果按照闯一次红灯扣6分来处罚,全省各地驾驶员重新培训上岗的地方肯定将人满为患。对这一新规,绝大多数市民拍手叫好,毕竟在斑马线上已经发生过太多的悲剧,“如果按信号灯指示走路都没有安全保证,那还怎么放心教育孩子:绿灯行、红灯停”。
校车的新规定,也特别受人关注。根据新规定,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
刚过去的这个国庆长假,新手纷纷开车上高速,成为一大景观。而据省高速交警部门分析,免费通行的这个长假,擦碰事故频发,新手太多是重要原因之一。
这次,新规定就明确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作为重点管理对象。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以外,新规定将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同时,还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考虑到高速公路情况的特殊性,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那么,实习期驾驶人独自驾车上高速,该如何处罚?对于这个众多驾驶人关心的问题,省交管局负责人表示,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罚,即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