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要回被超市多收的4毛钱,王大姐前前后后花去不止4个小时。从一开始的“盘查”,接下来的核实,再到超市改变态度愿意赔偿一个月饼,最后顾客拿到钱时已经心力交瘁——她要求超市方道歉,而对方却说,为了4毛钱道歉于情理不合。
王大姐是个节俭的人,她说自己活了40年,也买了几十年的锅碗瓢盆酱醋茶。该花的地方花,不少别人一分钱;该省的地方省,是自己的,连4毛钱也不放过。
9月10日中午,王大姐去逛超市。一圈下来,她的购物篮里多了一筒月饼、一个石榴、一份豆制品。到收银台结账:28.19元。和平常一样,她拿单对照,物品数量、单价、总价。28元的单子是小,但这一仔细,还真出了问题——王大姐记得很清楚,那一筒翠芝斋的月饼标价是13.2元,而交易单上却是13.6元。她折回到货价,确认超市多收了她4毛钱。
接下来发生的事,王大姐更郁闷了。
她向收银台说明情况。收银员说,他们只负责收款,商品的价格出自电脑系统。顾客如有疑问可以询问商品导购员。
商品导购员确认了,翠芝斋月饼的价格的确就是13.2元。但他们只是介绍商品,没权处理和价格、款项有关的事情。
走前面这两个环节,王大姐花了大概1小时。那么谁有权处理退款事宜?王大姐去找了超市经理。
等了好久,经理来了。先查看购物小票,核对所购商品,然后让大姐等着,进入卖场查验价格、查看电脑系统。又等了好久好久,经理出来给了王大姐一个月饼说,钱是算错了,这个月饼就当是赔偿。
等了1个多小时的王大姐一下就火了。“你塞给我一个月饼算怎么回事?我只要求你们说清楚,为什么货价和电脑系统的价格不一样,到底哪个地方出错,会不会马上修正?”
双方僵持了半小时,王大姐坚持要为多扣的4毛钱讨个说法。
4毛钱不多,但超市有规定的流程:柜台服务员证明、收银员证实、值班经理签字等等,这样一圈下来又是一个多小时。王大姐终于能够在经理陪同下来到总台退款。大约5分钟后,她拿回了本属于自己的4毛钱——不算不知道,算算吓一跳,为了4毛钱,她前后花了大概4小时!
经理走了,总台的人也不再搭理她,她依然没要到“为什么会被多扣4毛钱”的说法,从始至终,她也没有听到超市工作人员说一句“对不起”。越想越郁闷,她投诉到了下城消协,要求超市解释并道歉。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这家超市。总台一工作人员说,她还记得当时的情况,的确是多扣了顾客4毛钱,可能是因为电脑的输入数据库修改不及时造成的。但对于王大姐提出的道歉要求,该工作人员说,事情已经解决了,顾客也没有损失,专门为这个事情道歉于情理不合,“又不是三聚氰胺,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啊?”
到底,什么才是情理?在马路上踩到别人的后脚跟,尚且要说一声对不起。
超市方确实有错在先,执着的大姐为讨个说法,前后奔波了4个小时,要一句道歉就那么难。
这只是区区4毛钱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