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今年4月轰动宁波的宁海金店抢劫案么?两人持手枪,蒙面抢劫金店,短短90秒,劫走价值50多万元的黄金饰品30余件。
昨天,宁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刚到而立之年的周胜浩和才23岁的周可可,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14年。
周可可是江苏人,3年前曾在宁海打工。今年4月,他欠下赌债30多万元,无力偿还,就找到了老乡周胜浩,两人商量“干一票”。
做什么来钱快?他们想到了电影里的场景:抢金店。两人精心准备了榔头、假车牌,为了能吓住人,他们还买了玩具手枪。
4月9日,两人驾车来到宁海城关,等待作案时机。他们锁定了位于宁海跃龙街道上的一家珠宝店。
下午1点,人比较少,时机到了。两人闯入店内,周胜浩手持玩具枪,威胁女营业员躲到里间,周可可在柜台扫荡。
一名女营业员趁机触碰了报警器。两人匆忙逃跑,将假车牌、塑料枪、手套等作案工具抛弃。
仅仅只有短短一分半钟,“收获”还是不少。他们抢走柜台内30余条黄金项链,3个黄金挂件。经鉴定,损失财物价值56万余元。
当晚,两人就将其中几条黄金项链抵押,换得7万余元,逃往江苏。
第二天晚上8点,江苏警方在当地一家舞厅将两人抓获,剩余赃物被追回。
昨天,法庭上,周胜浩和周可可低头不语,旁听席上的家属默默流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抢劫罪。鉴于两人都能自愿认罪,赃物也已基本被追回,可以从轻处罚,法庭当庭宣判周胜浩、周可可有期徒刑分别十五年、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