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56岁的早期肝癌患者苏家斌在医院治疗77天后死亡,产生了80多万元的费用。其妻女因对院方的治疗及收费存疑,至今未结清所欠的40多万元费用。于是,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一纸将死者的妻子及两名女儿告上法庭。9月12日上午,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据介绍,2011年3月25日,苏家斌来到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肝病科就诊并住院治疗。入院时,院方诊断为“乙肝肝硬化代偿期”。3月28日,院方做出了对患者马上实施“肝癌切除手术”的治疗方案。6月9日晚,苏家斌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后,死者家属在整理大量收费单据及病历资料后,认为院方存在明显的医疗事故问题和乱收费现象,并向相关部门反映。但医院表示,通过自查没有发现自身违规现象。家属与院方进行几次接触未有结果,双方一度陷入僵局,而死者家属亦拒付余下医疗费。
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在《民事起诉书》中称:患者苏家斌到医院治疗,和医院形成合同关系。患者住院期间,医院组织医疗力量进行最大的努力治疗和抢救。虽然患者最终救治无效死亡,但医院已经尽了自己应尽的义务。由于患者已死,其所欠的治疗费应由其妻女等法定继承人支付。
在法庭上,作为被告方的死者家属对医院的说法并不认同,并且向法官列举了种种乱收费之处及院方治疗失当等问题,并请求法院同意请专业机构对此进行司法鉴定。
记者留意到,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颇具火药味,双方的过激辩论一度被法官打断。当日,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要求双方补充材料后再作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