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2日,达州万源16岁的女孩娇娇(化名)在家中分娩一女婴。在极度恐惧中,娇娇将女婴窒息死亡,丢弃在邻居粪坑里。昨日,记者获悉,因犯故意杀人罪,娇娇被判刑3年缓刑5年。
2011年,娇娇在万源市太平镇务工时与邱某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其间怀孕。当年9月,娇娇被广元某学校录取。在校期间,娇娇发现自己怀孕,但未采取任何措施。2012年1月22日凌晨,娇娇在万源沙滩镇的老家产下一女婴。在极度恐慌中,娇娇用手将婴儿嘴、鼻捂住,并用系头绳系住婴儿脖子致其窒息死亡,后用指甲掐断婴儿脐带,并用衣服和床单将婴儿尸体、胎盘包在一起,连同一块石头,装入一尼龙口袋,沉尸于邻居家粪坑中,后被邻居发现。
法院审理认为,娇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本案案发时被告人尚未年满18周岁,加之被告人犯罪动机单纯、社会危害小,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并当庭认罪,其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且系偶犯,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