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作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省份,省教育厅公布了《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教师资格考试的对象、条件以及考试内容等做了具体规范。
据了解,今后除了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需参加考试以外,2012年暑期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也需要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根据规定,在校应届毕业生在最后一个学期,可以持毕业证书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根据安排,首次教师资格考试将于2012年10月开始进行网上报名;11月进行笔试,12月进行面试报名,2013年1月面试。今后,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1-2次。具体考试时间执行国家规定考试时间。
此外,自2012年开始,我省不再举办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对试点前已参加省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任意一门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有效期内的考生,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可免试笔试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申请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可免试笔试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