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一饭店用“毒盐”放倒十人
浙江在线衢州08月27日讯 26日中午,冠县斜店乡镇一饭店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饭店内6人食物中毒后被120救护车接走,在家食用该饭店饭菜的几人食物中毒后也到冠县中心医院治疗。目前,已有10人确定为亚硝酸盐食物中毒,均在救治。
26日下午1:46,有居民拨打120急救电话称冠县斜店乡6人食物中毒,聊城市120急救中心派急救车赶到现场。6人食物中毒均是食用饭店饭菜所致,被转到冠县中心医院急诊室进行抢救,洗胃后被送往病房输液。
26日下午4点多,记者来到冠县中心医院,在多个病房里均有中毒居民,都躺在床上打着吊瓶。“在家里食物中毒的几人,是从饭店要的饭菜拿到家里吃的。”许女士说,大约12点半开始吃饭,她是第一个先吃的,吃得还比较多,最先有反应。
“手脚发紫,嘴唇也发紫,恶心。”许女士说,在饭店里面吃饭的6个人比较严重,先坐救护车到了医院。“我们是串亲戚,食物中毒后都坐车来了医院。”许女士说完一会,开始呕吐起来。
“我们是6个人,6个人都送来了。”在病房里,一男青年对记者说,据说是饭店用成工业盐了,放错材料了。
在冠县中心医院急诊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一共10人亚硝酸盐中毒,都进行了洗胃,其中最小的孩子只有8岁,现在中毒患者多数在十一病区,有的在重症监护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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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盐,白色粉末或颗粒状,微咸,易溶于水。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在工业、建筑业中广为使用,肉类制品中也允许作为发色剂限量使用。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亚硝酸盐中毒潜伏期短,一般为数十分钟或1—3小时,症状以紫绀为主。皮肤、黏膜、口唇、指甲下最明显,除紫绀外,并有头痛、头晕、心率加快、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等症状。严重者伴有心律不齐、昏迷或惊厥,常死于呼吸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