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9月,各地中小学生又要开学了。作为长期关注校车安全的记者,禁不住想给各地,尤其是农村偏远地区的相关负责人提个醒:开学前一定要绷紧校车安全这根弦。
今年秋天,是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保驾护航后第一个完整学期的开始。《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也刚刚实施,很多地方的中小学校还购置了崭新的校车。应当说,不管是从保护校车安全的法律环境,还是校车硬件设施的配置,抑或是社会各界的重视程度,相比以往学期都有很大进步。相关部门一定要抓住这股东风,在开学前的这段时间里,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落实各级责任,认真排查各种隐患。
其实国家有关部门对校车安全问题一直没有放松。就在十几天前,新华社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公安部等20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通知要求,各地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后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同时,国务院已批复同意建立由上述20个部门组成的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2012年秋季,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还将组织开展全国《校车安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记者认为,校车相关管理部门,尤其是农村基层负责人急需注意的是,近期一些地方因遭遇台风、强降雨等,造成很多或明或暗的地质灾害隐患,有可能对农村校车安全运营造成一定影响。相关负责人应当本着孩子生命至上的原则,在开学前对校车运营路线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基层对校车安全负责的校方、公安交管等部门的“一把手”最好能亲自负责进行排查。
同时,对于各地屡屡发生过的校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资质驾驶、车内遗忘孩子等顽疾,更要高度重视,要通过对相关司乘、管理人员的严格培训和约束,坚决消灭这些安全隐患,要系统地把法律威慑转化为预防制度的设计,加强路面执法力度,绝不能让正宁、丰县那样的悲剧再次上演!
当然,也要避免基层因为怕担责,在过渡时期简单粗暴停开校车的做法,不能让“一刀切”的“懒政”导致孩子们无校车可坐,从而把交通风险分散给各家各户的农用车、“蹦蹦车”甚至是拖拉机。要按照20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的精神,保障过渡期内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载客汽车都取得校车标牌;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接送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校车为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专用校车。
县级人民政府要针对过渡期大量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载客汽车作为幼儿、小学生校车使用的实际情况,按照“既保证安全、又不让学生无车可乘”的原则制订过渡期交通安全方案,组织建立并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
从汽车社会的角度看,社会各界要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对校车安全礼的规定落到实处,形成礼让校车的社会风气和交通文明氛围,让孩子们新学期在路上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呵护,度过一个安全的学期,幸福的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