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的男童陈雨(化名)称被一公司倾倒的热炉渣烫伤双手和右腿,起诉索赔7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认定原告证据不足,驳回了其诉求。
陈雨诉称,今年3月15日,母亲带他在丰台区一家资源回收公司门口玩耍,这时,该公司员工向路边倾倒尚未熄灭的炉渣,将他严重烧伤。事后,公司负责人要求他的父母先将他送至医院治疗,并许诺一次性报销医疗费,但被告事后却拒绝支付医疗费。
开庭时,被告否认倾倒热炉渣。
法院认为,原告证据不能明确证实烫伤是因被告倾倒炉渣所致,被告也不认可此事。诉求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