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6日凌晨2点,龙游县城灵山江边,一名叫陈茜(化名)的女子,和丈夫发生争吵,一气之下跳入江中。丈夫郑群(化名)上前拉她时也落入水中。识水性的她竟然撇下不会游泳的丈夫,独自离开,导致其夫溺水身亡。昨天,龙游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事件还原
妻子游上岸弃夫而去
当天凌晨,刚刚和朋友吃完宵夜的陈茜,因晚归的问题,在小区门口,和丈夫郑群,发生激烈争吵。
突然,陈茜冲向不远处的灵山江,爬过护栏,跳入江中。冰冷的江水,顷刻让她放弃轻生念头,她游回岸边,双手抓着石壁。尾随赶至的郑群,赶紧上前,试图将妻子拉上岸。
然而,两人还是不慎双双落水。郑群紧紧抱住陈茜。还在气头上的陈茜,用力掰开丈夫的手,郑群随即慢慢下沉。尽管明知丈夫不会游泳,陈茜依旧自顾自地游上岸。她回头瞧了瞧平静的江水,轻声喊,丈夫也无应答,于是转身离开,既没有大声呼喊,也没有现场援救,或拨打电话求助。庭审过程中,陈茜对于事实供认不讳,她颤抖着声音解释:我当时很害怕,再加上还气着,所以才不管不顾的。
当天凌晨3时,陈茜哭着出现在衢江区全旺镇的娘家。陈父说:当时看到女儿浑身湿透,不停地发抖,追问后才得知实情。他赶紧让女儿报警,但为时已晚。
几小时后,郑群的尸体,被打捞上岸。
昔日亲家
彼此沉默如同陌生人
昨天在法庭上,陈茜下意识地看了看旁听席,或许没有瞧见儿子的身影,她别过脸,眼中的失落一晃而过。随后的时间里,她大多垂着头,不时咬咬嘴唇,秀气的面容上,露出一丝疲惫,还有几分木然。
昨天过来的双方亲友,将审判大厅旁听席的前几排坐得满满的。昔日的亲家,如今彻底成了陌生人。双方见面,分过道而坐,彼此一言不发。
人群中,死者父亲一直沉默坐着。儿子死了,“杀死”他的是曾经的儿媳,自始至终,老人憋着脸。听到宣判结果后,他才慢慢起身,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对于结果,老人不愿多谈。
陈茜的亲属,则在“被判八年”的话音刚落时就匆匆离开了。
“都是贪玩害了一个家啊。”昨天,一位男方亲属轻声说道:陈茜个性活泼,爱玩,为了这,她和郑群没少吵架。
罪名成立
被告不作为被判8年
昨天,在证据有力的情况下,龙游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茜故意杀人罪名成立。
庭审中,对于为何会定罪为“故意杀人”。检察机关给出详细解释:郑群因对陈茜施救而落入江水中,本已处于危险状态,作为妻子本有救助义务。最重要的一点是在明知郑群不会游泳,又在夜深人静的情况下,陈茜任凭丈夫沉入水底,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这一判法并无争议。“这其实是《刑法》上的一种不作为表现,被告作为正常的成年人,放任结果发生,确实属于间接故意杀人。”衢州中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耀山说,之前,类似的案例,在我市也有出现,无论从道德伦理上还是从法律条文上,陈茜都是罪不可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