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名单。来源:上海发布
浙江在线衢州07月20日讯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家用卫生杀虫用品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产品38批次,覆盖本市主要生产企业。经检验,不合格5批次。在这38批次产品中,本市生产的产品8批次,不合格0批次;外省市生产的产品30批次,不合格5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4330-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GB/T 18416-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蚊香》、GB/T 18417-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电热蚊香片》、GB/T 18418-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电热蚊香液》、GB/T 18419-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杀虫气雾剂》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
1.盘式蚊香:有效成分使用要求;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烟尘量;连续燃点时间;脱圈性;平整度;水分;热贮稳定性。
2.电热蚊香片:有效成分使用要求;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挥发速率;热贮稳定性;外形尺寸。
3.电热蚊香液:有效成分使用要求;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热贮稳定性;密闭性;自由跌落;净含量。
4.杀虫气雾剂:有效成分使用要求;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气雾剂内压;雾化率;热贮稳定性;净含量;酸度或pH;水分。
5.驱蚊液:有效成分使用要求;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热贮稳定性;甲醇;净含量。
来源:
新民网
作者:
记者:萧君玮 新民网编辑:黄隽洁
编辑:
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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