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加多宝集团在京对外公布一份之前从未公布过的《商标许可协议》,称加多宝使用王老吉商标尚在有效期,加多宝集团与广药集团之争就此继续发酵。
根据加多宝方面提供的资料和协议文本显示,该协议于2003年5月由加多宝集团的母公司鸿道集团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规定,广药集团授权加多宝集团的母公司鸿道集团独家使用生产和销售“王老吉”红色罐装及瓶装凉茶的权利,使用期限从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加多宝方面提供的资料还显示,该合同由广药集团于2003年9月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广药集团曾两次向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确认鸿道集团在2013年1月19日前拥有“王老吉”红色罐装和瓶装饮料的独家所有权。
加多宝方面认为,根据这份协议,其在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期间,仍然独家享有使用“王老吉”品牌生产和销售红罐凉茶的权利。“根据协议有关‘争议的解决’的规定,我们已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对广药的违约行为进行仲裁……”加多宝方面的发言人表示。
记者得到的另一份资料显示,加多宝集团已于今年6月20日向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支付了预付仲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