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禹,男,1984年出生于贵州省赤水市。
2007年9月1日傍晚,杨禹、朱某等5男3女在集美喝酒。酒足饭饱后,杨禹提议一起去嫖娼,于是,5个男人来到杏滨街道杏南路相邻的两家发廊。
当晚7时许,朱某嫖娼时间未到被催赶,结果因嫖资问题与卖淫女发生纠纷,遂打电话叫杨禹等人。杨禹拿了一把砍刀藏在身上,与大家一起赶到发廊。
过了一会儿,发廊店的女老板及其男友也赶回发廊。
当时,女老板在店门口与杨禹、朱某等人在店门口理论,其男友在店内看电视。引发口角后,朱某高喊“砸店”并动手殴打女老板,杨禹手持一把砍刀与另外一名同伙砸打发廊店的玻璃门。
女老板的男友见状,欲上前制止,杨禹二话没说,朝其脖子猛砍一刀,致其当场倒地,后抢救无效死亡。
2008年9月,杨禹被厦门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杨禹上诉后,福建高级法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