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3.3万元买了一辆克莱斯勒旗下的“指南者”越野车,第二天便被懂行的朋友指出“车是翻新的”。与4S店交涉无果,王女士以4S店消费欺诈为由,要求双倍返还购车款。
一审法院认定经营者以旧充新,构成欺诈,判决4S店双倍返还货款。4S店不服上诉。
日前,消费者和4S店在二审阶段达成和解。记者调查发现,4S店卖翻新车的情况时有发生。著名汽车分析师贾新光建议,制造日期久远的车辆,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产生纠纷
买车次日发现是“翻新车”
2011年6月27日,王女士花了23.3万元,从北京市冀东通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一辆“指南者”越野车。
第二天上午,王女士迫不及待地开着新车去找朋友玩。她没想到,朋友的话如同泼了一盆冷水。
“她的朋友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告诉她,这个车不像是新的。”王女士的代理人、北京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小兵说。
王女士将信将疑,随后又找来几位对汽车比较在行的朋友,一起给自己的“指南者”“会诊”。
大家研究了几个小时,一致认为车是翻新过的——前挡风玻璃框架两侧根部漆面,和车厢两侧B柱上部漆面,有四五处重新喷涂的痕迹;固定叶子板螺母有磨损锈痕。
王女士直接把车开到4S店交涉。
金律师告诉记者,当时,4S店的销售经理、技术人员和销售员对车进行验看,承认车的漆面存在问题,不属于原厂车漆。但销售经理不觉得这是个大问题,只同意“加点保养方面的免费服务”。
对于这个提议,王女士断然拒绝,“二十几万买辆旧车,换谁也不愿意。”
交涉无果起诉4S店消费欺诈
为慎重起见,王女士把车送到鉴定机构鉴定。鉴定机构经过对涉案车辆勘查,对比原告提供的另一辆同款型的车辆及市场调查,认为被鉴定车辆“与新车车况不符”。
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表示,前挡风玻璃框架两侧根部漆面,呈“乌光麻面”,被鉴定车辆两侧B柱漆面多处有“麻坑”、“砂眼”、“砂粒”。“麻坑”、“砂眼”、“砂粒”是喷漆过程中,油漆中有空气造成的,汽车制造厂是机械化喷漆,这样的环境下,车辆不可能出现这种状况,只可能是在修理厂修理时发生。
而在新车当中,也没有整车漆面光亮而唯独有一小块是“乌光麻面”的现象。
拿到鉴定报告,王女士将北京市冀东通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关系,并要求对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9条关于消费欺诈的规定,双倍返还购车款46.6万元,并赔偿鉴定费5000元、律师费31960元。
金律师解释,冀东通汽车公司作为销售者,理应对车辆情况有详尽的了解,对厂家交付车辆时全面检验。
但是,王女士购车时,销售方既没有明确告知该车存在问题,且事后拒绝承担相应责任,因此构成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