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7月5日讯 12岁的女孩,爱上富太太的范儿,瞒着大人,花1500元买下一只名犬。而且,女孩还以每月50元的价格,将爱犬寄养在宠物店。
最近,龙岩漳平市的吴女士为了这事烦透了。她询问工商局,这12岁小女孩的“大额消费”,家长是否有权向店家提出退款?
女儿瞒着妈妈买名犬
吴女士说,女儿今年12岁,平日里看着挺乖巧。可前一段时间,爱女自称有了“宝贝”,这可把吴女士吓了一大跳。
一经打听,吴女士才知道,女儿眼中的“宝贝”是一只名犬。女儿告诉她,这狗狗花了她1500元。
原来,吴女士的女儿非常喜欢宠物,小小年纪,居然就瞒着妈妈,私自在宠物店买了这只名贵犬。
这还没完,为了照顾“小心肝”,吴女士女儿还特地把爱犬寄养在宠物店,每月50元。
吴女士看着宠物店开给她女儿的一张张收据,忍不住心痛。
她不禁疑惑:一个12岁的小女孩,私自购买贵重物品,大人是否有权要求店家退货?
家长有权要店家退款
昨日,龙岩漳平工商局给出了答复:按照规定,吴女士有权向宠物店提出退款。
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大额消费”屡见不鲜,甚至还出现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赊欠消费。
据解释,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而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它民事行动则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也就是说,未成年人购买涉及到有易燃、易爆、易碎以及价值较高的商品,一定要有大人陪同或得到大人同意,店家方可销售。”工商人员说,经营者有责任和义务引导未成年人正确消费,特别是对于那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店家必须全额退款,如果店家拒绝,吴女士可到工商部门反映,由我们强制执行。”
不过,工商也提醒,家长平时应注意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防止因虚假宣传诱导和炫富攀比等因素擅自大额消费,减少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