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07月03日讯 从今年8月1日开始,我省高速公路客车收费标准有了新的调整。
据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处有关人员介绍,最近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发布交通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的通知》,经浙江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调整我省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调整后,我省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将分为四类。第一类:7座以下(含7座),按每公里0.4元收费;第二类:8~19座,按每公里0.4元收费,第三类:20~39座,按每公里0.8元收费;第四类:40座以上(含40座),按每公里1.2元收费。
据了解,这次调整的20座和40座客车的收费标准和原来相比上调了一档。但是,20座和40座的客车也不必担心,省交通运输厅也出台了相应优惠政策。只要是在2012年6月30日(含)前购置并办理行驶证的20座和40座车辆,在7月30日前办理安装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车辆通行费标准费率还是按原标准执行(每公里0.4元和每公里0.8元),优惠政策暂定三年。如果逾期未办理的车辆和今年6月30日以后购置的车辆,从8月1日起将按新的标准执行。对于已办理安装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的20座及40座的客车,须在7月30日之前,至各地市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办理车辆信息更新手续,逾期未办理更新的将按新标准执行。
办理更新手续请到衢州市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服务处,地址:衢州市西区三江东路8号(市公路管理处一楼),联系电话:0570-389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