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06月12日讯 6月11日下午,无锡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公布调查结果:5月29日中午,发生在沪宜高速阳山段的“金属块击穿长途客车前挡风玻璃,致驾驶员吴斌重伤死亡事件”,经无锡警方全力调查,现已确认牌号为赣C-G0981重型半挂牵引车所牵引的赣C-E77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为“5.29”事故肇事车辆。
“5.29”事故发生后,无锡警方迅速成立调查组全力开展事故调查工作。6月4日,警方根据初步调查情况,确认击中吴斌的金属块系货车制动鼓残片。为查明肇事车辆,无锡警方收集了锡宜高速、宁杭高速、沪宁高速等20余个收费站、服务区和高速段面共50多小时的视频资料,梳理出单位时间段内有可能经过事发路段的相关车辆3000余辆。经细致核查甄别,筛选出9辆嫌疑车辆。最后,调查组将嫌疑车辆范围缩小至3辆,并组织民警分赴安徽、浙江、江西逐一见底。调查组民警连续奋战9昼夜,先后辗转4个省、行程10000余公里,于6月6日凌晨3时在江西高安锁定嫌疑车辆。
经查,牌号为赣C-G0981的红色货车车辆轨迹与事故发生地及时间吻合。经现场检查,该车牵引的半挂车左侧一只制动鼓被更换。该车驾驶员5月31日在行车途中发现制动系统异常,于6月1日在江西高安市一修理店检测修理,修理工发现该车半挂车左侧一只制动鼓已损坏,仅留有底座,即进行了更换。6月7日上午,调查组民警提取了该车半挂车的制动鼓及左侧轮毂,于当天运回无锡,委托无锡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对在浙A-19115大客车内提取的制动鼓残片与该货车制动鼓、轮毂进行比对。
6月7日至9日,无锡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按照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整体分离痕迹的检验》规定进行对接检验。经检验,送检金属碎块和赣C-G0981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所牵引的赣C-E77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制动鼓残部的材质和相应部位弯曲弧度一致,两断离面结合自然、互相吻合,构成同一认定的客观依据。6月9日,无锡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出具“锡公物鉴(痕)字[2012]54号”物证鉴定书,鉴定结论为:送检的金属碎片和汽车制动鼓残部原属同一整体。至此,可以认定牌号为赣C-G0981重型半挂牵引车所牵引的赣C-E77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为无锡“5.29”事故肇事车辆。
无锡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荣良表示,由于此次事故定性为意外事故,事故当事双方均无过错,肇事车驾驶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据悉,5月29日中午11时40分,杭州长运运输集团客运二公司驾驶员吴斌驾大型普通客车,在沪宜高速公路由无锡往宜兴方向行驶至阳山段时,对向车道突然飞来一块金属块,击穿吴斌所驾客车前挡风玻璃,砸中吴斌胸腹部。吴斌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以坚强的意志竭力将汽车停稳,开启双跳警示灯,并提醒车上24名乘客注意安全,赶快报警。吴斌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6月1日不幸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