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为DC的正义联盟,下图为漫威的复仇者联盟(2 /4张)
“复仇者联盟”VS“正义联盟”
二战结束之后,“超级英雄”题材却不再受欢迎,反而流行起爱情、西部、犯罪、恐怖等主题的漫画。这些较为成熟的题材,使漫画在上世纪50年代初遭到一次大批判,一时间整个行业几乎毁灭,大量漫画公司倒闭,直到上世纪60年代,DC公司推出“次代闪电侠”、“次代绿灯侠”,才算扭转了局面,“英雄”系列的“白银时代”由此开始。
DC公司当时已把自己旗下的英雄揽作一堆,组成了一支“正义联盟”。
而这时漫威还没有从之前的漫画业大萧条中缓过劲来,连发行渠道都是借DC的。不过,受到DC的“正义联盟”启发,漫威的老总要求编剧斯坦·李也创造出一支联盟战队。斯坦·李于是写出了《神奇四侠》,这部作品成为漫威公司“翻身”的契机。随后,斯坦·李又一鼓作气,推出了蜘蛛侠、绿巨人、钢铁侠、雷神、蚂蚁人等一系列“超级英雄”。可以说,漫威公司旗下的知名英雄中,有九成都出自斯坦·李的笔下。
不过由于当时漫威的发行渠道限制,没法让所有英雄都享有自己单独的一本刊物。斯坦·李便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让这些角色们互相客串———比如“绿巨人”可以在“神奇四侠”的故事里登场,这样大家就可以共享一本书,都露露脸了。
这在美国漫画里已不是什么新招数,但对漫威公司来说,却收到了良好的成效。读者可以随着他们熟悉的角色,去了解新的人物,与此同时,漫威的英雄世界———“漫威宇宙”,也通过这种方法自然而然地变得越来越丰富。
1963年,漫威终于有了一支能够和DC的“正义联盟”竞争的战队———“复仇者联盟”。最初参与联盟的包括有钢铁侠、雷神、绿巨人,还有蚂蚁人和黄蜂女。《复仇者》连载成功之后,斯坦·李打算把已经有单独连载的英雄,比如雷神和钢铁侠,从《复仇者》的连载里撤出来。取而代之的则是鹰眼等三名新角色。“金刚狼”后来也加入了“复仇者联盟”。
至于“蜘蛛侠”为何没有出现在电影《复仇者联盟》中,原因有二:一是电影讲述的是“复仇者联盟”早期的故事,而在漫画系列中,“蜘蛛侠”出现得较晚,甚至是在“复仇者联盟”一度解散之后重组了“新复仇者”后才加入的,这同样可以解释为什么“金刚狼”也没出现在电影中;二是可能目前“蜘蛛侠”的版权在索尼公司的手中,“金刚狼”的电影版权则在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手中,要用到他们也要得到其“新主子”的同意才行。
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进,凡是有点名气的漫威英雄都曾在某一时期成为漫画版“复仇者联盟”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