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腼腆男生红着脸进精品店
为女友买定情物
张干华和李司琪是大学同班同学,从相识相恋到结婚,共同走过近4个春秋。“没有一见钟情,只是感觉这人好像挺不错。”李司琪说,第一次见到张干华是军训时,当时他正和班上另一个同学在说话,大家就这么认识了。
接触了2个多月,两人都互有好感,便确定了恋爱关系。“我们的恋爱并不是轰轰烈烈的,反而很平淡。”李司琪告诉记者,他们常常约着一块儿上自习,从大一到现在,除了偶尔小吵小闹,感情一直很好。最让她感动的是,大一下学期时,平时腼腆的张干华第一次走进女生精品店,为李司琪买了一只毛茸茸的兔子做定情信物,“听同学说他当时脸都红到耳根了,但我却很感动。”
大三时新教学楼离寝室很远,走路要20多分钟,张干华就买了辆自行车,每天固定时间在寝室楼下接她上学,下课再送回来。“但我们没有时时刻刻腻在一起,有一半时间我们也各自和同学一起玩。”李司琪说。
同学眼里
他俩是模范夫妻
“在我们眼中,他们就是模范夫妻。”李司琪的室友侯倩说,张干华和李司琪两人从恋爱至今感情都很稳定,此外,两人的学习一点没耽搁。
李司琪的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茅,常常获得校内一等、二等奖学金,口语也很优秀。
而张干华成绩排名中上,除了擅长打羽毛球,还曾任学院宣传部副部长。
毕业之后
同去妻子老家工作
“我们其实考虑了很久才决定结婚的。”李司琪说,她是云南玉溪人,张干华家在安徽,大四上学期两人就决定要毕业在一起。由于他俩都是免费师范生,按照政策,毕业后要回生源地工作,如果要在一起,必须注册结婚,才能跨省工作。
“我家人还等着看我们在学校的婚礼视频呢。”李司琪笑着告诉记者,登记结婚的事双方父母都已同意,并表示支持,虽不能前来,但早已送上祝福。
3月14日,两人考完了英语专业八级,才携手注册登记结婚。“先准备论文答辩,完了再一起去她老家云南。”张干华说,等毕业后,两人还会回安徽老家补办一场婚礼。
声音
校园婚姻合法但应慎重
昨日的这场校园婚礼,除了吸引学生围观外,张干华、李司琪的相关老师也赶到现场。
“他们已经具备《婚姻法》结婚的条件,结婚是他们的权利。”对此,西南大学心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李雪梅表示,校园只是一个起点,希望他们以后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学会包容。
而西南大学心理学院硕士生导师、王权红教授认为,如果大学生仅仅是为毕业能到同一单位工作,以结婚为跳板,不特别提倡这样做。“没有强大的爱情基石,是经不住生活考验的。倘若爱情是真诚的,衷心祝福他们!”
“校园婚姻合理合法,大学生都有对情感的需求。”西南大学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潘孝富认为,如果谈恋爱能促进学业,更好生活,从这个层面说还是有意义的。但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他个人还是不提倡大学生大面积地在校结婚。“大学毕业生没有经济基础、物质基础,人脉缺乏,就业、工作压力大,这些对他们是一种挑战,结婚应慎重。”
调查
我市多少大学生结婚
民政部门称难以统计
2005年,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出台并施行。新规删除了“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这项规定,从而给大学生婚姻解了禁。记者了解,与张少华、李司琪同期办理结婚的共有4对学生,但这一数据未得到官方证实。
我市高校中到底有多少已婚在校大学生?“这个数据无法统计。”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称,由于现在结婚不需要出具单位证明,就目前的婚姻登记系统来看,无法辨别哪些注册结婚的新人是在校大学生。
链接
大学生结婚
从“禁”到“行”
1990年国家教委发布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0条规定,对“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2001年12月,武汉大学最先开禁,允许在校本科生结婚;
2004年5月1日,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广告专业三年级学生王洋和天津大学在学博士研究生刘航在天津结婚,成为国内首对在校大学生夫妻;
2004年,成都某高校两名大学生下晚自习后,因在教室接吻被录下,随后学校勒令退学,当时这在全国属首例,但校方认为按1990年制订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让学生退学。两名学生随即状告母校,引起全国关注,北大行政法学教授姜明安等认为该案意义重大,其有利于推动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出台。
2005年9月1日,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备受关注的“在校大学生结婚就退学”终于废除;
2007年8月3日,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发文,对在校已婚女大学生生育问题进行规定,从法规的层面彻底废除了“禁育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