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稳定未来收入预期
国务院日前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指出,今年将推进的改革中包括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业内人士指出,随着经济发展,工资上涨应该有章可循,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动态化,避免出现与经济发展脱节,总是落后于物价涨幅的状况。这有利于扩大内需,让公众共享发展成果。与此同时,政府还需要通过税收政策等为企业减负,以降低企业成本,同时提高员工素质,进一步做大蛋糕,工资增长机制才能可持续。
最低工资可年增13%以上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对本报记者指出:“《意见》再次明确,今年要抓紧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这是对温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郑重承诺的进一步落实,应该说今年出台这个方案不会再拖了。”
苏海南认为,这个方案出台将起到进一步指明改革方向、明确路径、步骤和提供基本政策指导的重要作用,有利于积极推进中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顺应了民心民意。从“十一五”时期看,中国最低工资标准累计调整了3.2次,年均增长了12.9%(其中含2009年金融危机暂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十二五”期间如没有大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的“十二五”预期性指标是有望实现的。
“对于广大的民众,工资是其主要的收入来源。决定一个人当前消费水平的因素,不仅是当前的工资收入,更重要的是人们对其未来收入的稳定预期。也就是说,工资收入的稳定而正常的增长,对于扩大消费需求有着关键性影响。毫不夸张地讲,建立起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就是真正找到了撬动内需扩张的杠杆。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工资正常增长将使得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南开大学经济学系主任段文斌对本报记者说。
企事业单位工资都应增长
苏海南指出,关于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际上2007年就提出过要求并做了专题研究,后来遇到金融危机只好暂缓。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制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企业薪酬调查制度等问题,此前有关文件和政策都有涉及,也是改革的难点,今年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中再次将其列为重点工作,而且和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联系在了一起。“看得出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改革,希望这几项改革难点能在今年有所突破。”苏海南说。
在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方面,苏海南建议,应该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政府要通过经济、法律、信息手段等促进职工工资平等协商机制的形成,使职工敢谈、会谈,企业愿谈,最终谈得拢,促使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资互利双赢。同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根据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变动情况,相应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合理增长。
段文斌认为,从根本上讲,工资的正常增长要在“提高两个比重”和“实现两个同步”中才能真正得到落实。即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同步。首先,要对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每年调整,保证低收入群体过上体面生活;其次,在劳动生产率提高过程中,工资要反映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总之,在现阶段,应当强调不仅要把蛋糕做大,而且要把蛋糕分好,要让每一个人都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