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1日讯按摩、推拿、拔火罐等服务现在越来越受人们青睐,无论上班族还是老板在工作之余都喜欢去做个推拿,拔个火罐以缓解疲劳。但近日我市一家养生理疗中心因给客人拔火罐而涉嫌非法行医遭到卫生部门查处。原来早在2005年,国家卫生部就界定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属于医疗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
养生理疗店被认定非法行医
市民王女士在戚区开了一家“养生理疗中心”,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为按摩、理疗。开业前,王女士取得了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治未病调理师”高级职称及职业培训证书。
今年2月22日,戚区卫生局以店内涉嫌非法行医为由到店检查,工作人员现场查封了店内的一些理疗用品并对王女士进行了询问。
3月20日,王女士收到了戚区卫生局发来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王女士经营的养生中心在不具备相关条件下,擅自从事拔罐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决定对该中心处以罚款3000元、没收非法所得600元和诊疗物品的处罚。
戚区卫生局:拔罐属于诊疗行为
“按摩、推拿、拔火罐等行为都属于保健理疗行为,怎么会是医疗诊断行为。”王女士称,她在为客人服务时,明确说仅起到保健功效,并未宣称能够治愈任何疾病。
对此,戚区卫生监督所一位姓时的负责人解释说,卫生部2005年发布的《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疾病诊断基础上,按中医理论和诊疗规范等事实中医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属于医疗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的活动。
“根据这些规定,拔罐就属于诊疗行为。”该负责人说。
律师:有启用“休眠法律”处罚之嫌
对这一处罚决定,王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如他们认为我店内不能从事理疗服务,非要正规医疗机构才能做的话,为什么我去申领营业执照能够获得审批?而且现在一些美容、足浴店及盲人按摩店到处都在给病人拔火罐、刮痧,为什么没有被查处?”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窦德建律师认为,一般拔火罐、刮痧等不属于医学上所谓的诊疗行为,可既然卫生部专门界定这些行为属医学上称的诊疗行为,戚区卫生局的处罚是有依据的。但窦律师认为,既然卫生部2005年就出台此类规定,但现实生活中美容院、按摩店等非医疗机构从事推拿、拔罐等服务盛行,而卫生行政部门现在才对此进行查处,难免有启动“休眠法律”处罚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