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涂铭)因在央视新址配楼施工过程中使用大量不合格保温板,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3名责任人被判处4年半至2年半不等的刑期,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将此案发回重审。6日上午,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3名被告人再次出庭受审。
据了解,此案3名被告人为央视起火大楼幕墙施工方中山盛兴公司副总经理唐珠创、项目部执行经理谷显树和质检员李书志。据悉,中山盛兴公司应提供阻燃等级为B2级的挤塑保温板。发生火灾后,有关部门检测发现,保温板的阻燃性能均未达到B2级。
法院审理后认定,中山盛兴公司销售伪劣挤塑板,金额达到100余万元,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唐珠创、谷显树和李书志作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亦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北京市二中院判处3人4年半至2年半不等有期徒刑。2010年3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原判,但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案件影响较大,性质恶劣,故将此案发回北京市二中院重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