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标准上调了!昨天上午,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将作出相应调整。
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360元调整到42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16元调整到255元。
“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随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40%,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去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060元,所以低保标准也上调了”。
据介绍,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本上每年都会有所增长。2006年,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8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今年,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至42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至255元。去年全市有4806名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55704名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记者徐颖之通讯员蒋凌燕)